评论:复查听证聂树斌案是司法创新 如再审平反

 admin   2015-07-04 14:25   252 人阅读  0 条评论

  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于4月28日在山东高院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因案件涉及隐私,依法不接受旁听。山东高院通过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及时播报听证会有关情况。在法学界专家和法律人士看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复查聂树斌一案,将成为“异地复查”第一案。

  这是一个引发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而山东高院召开的案件复查听证会也是司法上的创新,我们期待山东高院一系列公开、透明的措施,能真正让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推进程序正义和法治进步。

  目前,聂树斌案其实还只是在复查阶段,并未进入再审程序,换句话说,此案能否再审还是一个未知数,更不用说能否得到改判。但是,另一方面,聂树斌案是否启动再审又事关重大,这不仅表明此案是就此罢休维持原有的决定,还是进入下一个程序,更重要的是,聂树斌案经过河北省高院长达十余年的复查,最终无果,媒体十分关注甚至非常焦虑,此番如果山东高院复查后宣布将进入再审程序,那么,聂树斌被平反不说十拿九稳,也可以说是大概率的事情了。

  在这种情形下,复查的结果显得非常重要,山东省高院召开听证会后决定是否进入再审,非常必要。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即便是对于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通常情形下法院选择不开庭审理,特别是对于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案件更是如此。而法律更没有规定在复查时须开庭审理或者公开听证,复查过程与结果的得出,此前往往是书面审查和秘密进行。山东省高院举行公开听证会是一种创新,也是推进司法公开的有益探索。

  因为,公开听证会有利于兼听则明,吸纳多方的意见,更准确地对案件作出判断。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为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人员代表和15位听证人员。15位听证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专家学者5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妇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监督员2人,基层群众代表2人。法官一方面可以听取对聂树斌有利的证据和陈述,也可以听取对他不利的证据和陈述,还可以听取当事人双方之外的其他中立的观点和意见。而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在各方陈述后要进行当庭投票,法院会参照代表投票结果综合考量,这就能进一步吸纳各方的意见,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更为公正。

  此案听证会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的问题,依法不接受旁听,但是,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已经使审理透明,而且,山东高院也通过官方微博“@山东高法”及时播报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如此,整个听证会还是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公正能通过看得见的程序体现出来,那么,公众对案件审理结果就能更心服,也更能服从和尊重法院的权威。

  当然,山东省高院举行的听证会宣示了案件复查的公开和透明性,但并不是没有隐忧。一方面是听证会代表参与投票来表决此案能否再审,但这种投票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法院决定的依据,更不能为法官推卸责任提供挡箭牌。法官仍然必须依据事实与法律来作出裁决,毕竟听证会代表不是陪审团,他们不享有表决的权利,也没有义务成为法官司法不公的遮羞布。

  另一方面,法官的司法理念对于案件是否能得到公正处理至关重要。目前,王书金已经在二审中被认定为不是聂树斌案中杀害被害人的真凶。但问题在于,即使王书金不是真凶,也不能证明聂树斌不冤枉。因为,法官审案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平反冤案同样必须如此,只要聂树斌案中的证据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就应当宣告他无罪,而不是要等到抓获真凶后再宣告他无罪。事实上,在最近国内几个冤案平反中,法官都是坚持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并没有坚持一定要找到真凶。希望审理聂树斌案的法官也能做到如此。(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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