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力推“党章故事” 对话作者发掘写作细

 admin   2015-07-04 14:18   277 人阅读  0 条评论

  今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的推荐书目板块,出现了《从党章发展看中国共产党成功之道》一书的名字。自5月下旬开始,从书中摘编的“党章故事”陆续被推送到网站首页及中央纪委APP客户端。其中,“一大纲领是十四条还是十五条”、“六大党章主要是谁起草的”、“十二大党章做了哪些具有根本意义的修改”等诸多疑问一一得到对应答案。

  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对话《从党章发展看中国共产党成功之道》作者之一、北京市委党校原校委委员、党建部主任姚桓,还原发掘党章故事背后的细节。

  对话

  回顾党章发展是实现“过去和现在的对话”

  北青报:在什么样的契机之下,你决定撰写一本回顾党章发展历程的书?

  姚桓:十八大以后,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中国共产党党章教程》,比较系统地把中国共产党党章从一大到十八大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那本书出版之后,中国方正出版社觉得(关于党章的)问题非常有研究价值,他们提出用一个比较通俗的形式,通过党章发展中的一些故事、一些历史细节展现党章发展史。

  我觉得这事很有意义,比如,通过党章发展史也可以让读者深刻地领会咱们现行党章的科学性。因为现行的十八大党章是从历史的党章演变过来的,它的很多提法和过去有一个来龙去脉的联系。什么叫历史呢?历史是过去和现在的对话。王岐山书记也多次提出要唤醒党章意识,更加坚决、坚定地执行党章,大约2013年的5月,我开始着手编写这本书。

  北青报:你在书中呈现并还原了一些历史上的“争议”,这些资料的获取过程是怎样的?又怎样甄别这些资料的可靠性?

  姚桓:党章研究涉及到一些困难,一个就是资料非常多,而且有些资料来源于个人的回忆,由于说法上的差异会影响内容的准确性;再一个就是年代相隔久远,有些材料也找不到了。在保证材料可靠性的问题上,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下笨功夫、坐冷板凳,尽量收集更多的材料。我们查阅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盛岳《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运动(1927-1931)》、张国焘《我的回忆》、陈公博《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李维汉《回忆与研究》、包惠僧《包惠僧回忆录》等大批文献材料。

  发扬党内民主 党章修改小组反复征集意见

  北青报:在中国共产党90余年的历史当中产生过十八部党章,制定和修改党章是每次开党代会的一个重要议程,我们如何理解历次党章的修改?

  姚桓: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党章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党章是党安身立命的根本,它的基本原则是不变的,比如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不变,但是具体的内容,对党的建设的一些具体要求,要不断地发展变化。因此,咱们每次党代会都从实际出发修改党章,集中解决党的迫切问题、突出的问题。

  比如,十二大之后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此后,每次党章的修改都是“几上几下”,中央有关部门组成了党章修改小组,他们收集全党的意见,形成草案之后又反复地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意见,最后由中央委员会确定以后提交大会,整个过程就使得咱们的党章成为充分发扬民主的一种产物。

  党组制度新规 未来有可能写入党章

  北青报: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在历次党章的规定当中都加以反对。如何贯彻落实这些方针以保证党章的权威?

  姚桓:因为咱们的历届党章都是坚决地反腐败,因为腐败损害咱们党的性质、宗旨,对党群关系危害极大,如果不反对腐败,咱们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所以历届党章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反腐败,怎么贯彻这个方针呢?我觉得有这么三条:

  一是强化党章意识。首先进行教育,全党都要有自觉遵守党章的意识,要懂得党章的规定是高压线,这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二是从严治党。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不能谋求私利、特权。规定必须严格地执行才能够产生实际效果,否则党章就停留在纸上了;三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的职务、级别如何,你都是党员,你都要执行党章规定的纪律,履行党的义务。如果领导干部违纪不受追究,对普通党员也会失去约束力,所以我说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特别重要,坚持这个原则才能维护党章的权利。

  北青报:中央近日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于本月16日公开发布。党组制度正式建立已有70年历史,此次出台的一些党组制度新规有可能写入党章吗?

  姚桓:我觉得这是有可能的,因为党设立党组,特别在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我觉得是加强咱们党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新社会组织的领导,巩固党执政地位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那么这个举措现在试行,通过总结经验,可能有些新的认识,或者有些新的做法,有可能充实到下一届党章中,写在党章中,我觉得就有更大的权威性了。

  书摘

  领导职务终身制何时破除?

  在十二大以前,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在实际上存在着领导职务终身制的问题。1980年8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这篇重要文献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在讲话中分析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上存在的主要弊端,即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及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为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央首先开始了干部制度的改革。1982年2月,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的实际终身制。为了加快新老干部交替,废除事实上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十二大党章明确阐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者解除。”

  差额选举制度何时提出?

  为了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改革和改善党内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明确规定:“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这是首次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差额选举,以更充分地保证选举人有选择的余地,更好地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相对于过去长期实行的等额选举来说,这是对党内选举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具体表现。

  民营企业家能入党吗?

  十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党执政以后第一次在党章上规定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将过去历部党章在入党标准上“其他革命分子”的表述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核心在于由“革命”向“先进”的转变。所谓“其他社会阶层”,是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新变化,新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本组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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